來源:山西日報客戶端 更新時間:2024-01-08 10:08:53
山西日報記者高建華報道 12月29日,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,省民政廳、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《關于發放高齡津貼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經省政府同意,從2024年1月1日起,山西為8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。
《通知》明確,高齡津貼發放對象為具有山西省戶籍且年滿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。年齡以居民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。高齡津貼標準按“量力而行,穩步提高”原則,由各市、縣(市、區)自行確定,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建立動態調整機制。
山西各地將建立高齡老年人管理檔案和發放對象花名冊,依托信息化手段實現動態管理。高齡津貼納入惠民惠農“一卡通”管理,實行社會化發放,原則上按月發放,達到年齡條件的當月享受津貼,去世或戶籍遷出的次月停止發放。
《通知》明確,高齡津貼所需資金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財政負擔,省、市財政給予適當支持。省級補助標準為,80周歲(含)到89周歲(含),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70元,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10元;90周歲(含)到99周歲(含),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70元,非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助30元;100周歲及以上,每人每月補助150元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出臺高齡津貼發放實施細則,將這項民生政策落到實處。